笔诛口伐——笔:指文字;诛:谴责;口:指言语,言论;伐:声讨,讨伐。用文字、言论公开宣布罪状,进行谴责和声讨。也作“口诛笔伐”。
明鼓而攻之——宣布罪状,遣责或声讨。
鸣鼓而攻——比喻宣布罪状,加以遣责或讨伐。
鸣鼓而攻之——比喻宣布罪状,遣责或声讨。
声罪致讨——宣布罪状,并加讨伐。